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截至2021年11月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校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项目

  评估结论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是

  □否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是

  □否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是

  □否

  实有40人

  1.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是

  □否

  实有5人

  1.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是

  □否

  实有6个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是

  □否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是

  □否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是

  □否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是

  □否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是

  □否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是

  □否

  召开日期为:2021年10月29日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是

  □否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是

  □否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是

  □否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是

  □否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是

  □否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是

  □否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二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项目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6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6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6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6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6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6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6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6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6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6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6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6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6

   












  具体情况














  二级学生会组织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药学系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制药系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中药系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生物技术系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经营管理系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医疗器械与制药设备系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1

   

  二、《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1.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简称“生物学院学生会”)是党领导下的生物学院主要学生组织,是学院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学生会组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

  2. 学生会组织的主要任务是:在学院党委领导、团委和地方学联组织指导下,依照法律、学院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章程,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院,帮助有效解决。

  3. 生物学院学生会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

  第二章 会员

  1. 凡在学的本校正式学籍学生均为学生会组织会员,会员须遵守学生会组织章程,执行相关决议,完成各项任务。

  2. 会员基本权利:

  (一)对学生会组织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

  (二)在本会内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推荐他人或自荐担任学生会职务的权利。

  (三)参加学生会组织开展的各种活动。

  (四)有权要求本会支持和维护个人正当权益。

  1. 会员基本义务:

  (一)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青年学生工作的重要指示,支持学院党委各项制度落实。

  (二)认真学习专业知识,脚踏实地完成学院规定的各项学习任务。

  (三)遵守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制度,尊敬教师,团结同学。

  (四)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服从本会的领导,认真、主动、积极完成本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三章 机构设置及运行

  1.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简称生物学院学代会)是广大同学依法依规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院治理的机构。

  (一)院级学生代表大会须每年召开1次,系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

  (二)学生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制定或修订学生会组织章程,监督章程实施;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征求广大同学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等。

  (三)院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一般不少于会员人数的1%,名额分配应覆盖各个系、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院、系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系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系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要体现广泛性。

  (四)学生代表大会由现任学生会成立筹备委员会组织召集和筹备。如遇特殊情况,由学生会报请学院党委批准可提前或推迟举行。学生代表大会应有五分之四以上代表参加才能召开。学生代表大会须经学院党委和上级学联组织批准方可召开。

  (五)学生会组织主席团须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结果应向大会公告,并经学院党委批准,报上级学联备案。主席团候选人应由系团组织推荐,经系党组织同意,由学院学工部和学院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院党委确定。

  (六)主席团实行轮值制度,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由5位成员组成,并聘任团委副书记作为秘书长协助工作。

  (七)主席团其职权包括: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对学生会组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落实常设机构提出的工作意见;决定聘任学生会组织秘书长;批准任免学生会组织各工作部门负责人。

  (八)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设置6个,在主席团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

  (九)系学生会组织属于学院学生会组织的基层组织,接受所在系党组织领导和所在系团组织、院级学生会组织指导。

  (十)院级学生会组织每年至少听取1次系学生会组织工作及意见建议。

  1. 学生代表大会成立常任代表会议常设机构(以下简称常代会),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全体同学帮助和监督学生会组织的工作。其职权包括: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监督学生会组织章程实施;听取、审议学生会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召集学生代表大会;决定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个别调整事项;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和决定应由常设机构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不得代替学生会组织执行机构行使权益维护等日常执行功能。 

  第四章 学生会工作人员

  1. 学生会工作人员包括主席团成员、工作部门负责人和干事,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上立场坚定。学生会成员应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信念坚定、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学业优良、作风务实。

  (二)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能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工作勤奋,能按时圆满地完成学生会交付的各项任务。

  (四)具有民主作风,能密切联系、团结同学;能及时全面地反映同学的正确意见和合理要求;自觉地接受同学的监督,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五)学习刻苦,能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成绩在专业前30%以内,且无处分等违反校规校纪情况。

  1.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面向广大同学进行遴选,由系团组织推荐,经学工部和团委审核后确定,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并对结果进行公示,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接受广大同学监督。对于达不到综合成绩排名30%以内要求标准的、考核不合格的、违纪违法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由学生会主席团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1. 从严治会

  学生会组织要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管理。学生会组织坚持党委的全面领导,学院党委定期听取学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要事项,学院学工部和团委共同研究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学生会组织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学院团委报告。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应胸怀崇高理想,恪守学生本分,牢记服务宗旨,守纪律、讲原则、作表率。学院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以学生代表为主,学院学工部和学校团委等共同参与评议工作。

  第六章 章程的制定(修订)与核准

  1. 学生会组织制定(修订)章程,要广泛听取学院师生代表的意见建议,使章程的制定(修订)成为学生会组织凝聚共识、改革创新、规范发展的过程。

  2. 学生会组织应按照民主、公开的原则,成立章程制定(修订)小组开展章程的制定(修订)工作。

  3. 章程或章程修正案草案应经学院学工部和团委核定后形成送审稿和说明,于学生代表大会召开15个工作日前报上级学联秘书处核准,章程报送核准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              核准申请书;

  (二)              章程或章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

  (三)              章程制定(修订)工作程序及主要内容的说明。

  1. 章程或章程修正案草案经上级学联秘书处核准后须报学院党委审定,党委审定后交由学生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七章  附则

  1. 本章程由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负责解释。

  2.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开始执行。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 名

  政治

  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1

  张艳丽

  团员

  医疗器械与制药设备系

  2021级

  新生

  否

  2

  袁昊

  团员

  医疗器械与制药设备系

  2021级

  新生

  否

  3

  刘金旭

  团员

  医疗器械与制药设备系

  2021级

  新生

  否

  4

  姜盼

  团员

  医疗器械与制药设备系

  2021级

  新生

  否

  5

  汤菘卓

  团员

  医疗器械与制药设备系

  2021级

  新生

  否

  6

  王春霞

  团员

  制药系

  2021级

  新生

  否

  7

  杨晓辉

  团员

  制药系

  2021级

  新生

  否

  8

  管莹

  团员

  制药系

  2021级

  新生

  否

  9

  张雅文

  团员

  制药系

  2021级

  新生

  否

  10

  姚敏

  团员

  制药系

  2021级

  新生

  否

  11

  张鑫浩

  团员

  制药系

  2021级

  新生

  否

  12

  张博彧

  团员

  药学系

  2021级

  新生

  否

  13

  殷金荣

  团员

  药学系

  2020级

  8

  否

  14

  邢康

  团员

  药学系

  2020级

  15

  否

  15

  高欣雨

  团员

  药学系

  2020级

  10

  否

  16

  陈佳丽

  团员

  药学系

  2020级

  1

  否

  17

  倪冬鑫

  团员

  药学系

  2020级

  4

  否

  18

  李倩

  团员

  中药系

  2021级

  新生

  否

  19

  霍凝萱

  团员

  中药系

  2021级

  新生

  否

  20

  牟文杰

  团员

  中药系

  2021级

  新生

  否

  21

  袁文暄

  团员

  中药系

  2021级

  新生

  否

  22

  王晨欣

  团员

  中药系

  2021级

  新生

  否

  23

  王江茹

  团员

  中药系

  2021级

  新生

  否

  24

  王瑞泽

  团员

  生物系

  2020级

  15

  否

  25

  顾继星

  团员

  生物系

  2021级

  新生

  否

  26

  杨锋

  团员

  生物系

  2021级

  新生

  否

  27

  宋嘉琪

  团员

  生物系

  2021级

  新生

  否

  28

  赵凯璐

  团员

  生物系

  2021级

  新生

  否

  29

  王肖

  团员

  生物系

  2020级

  5

  否

  30

  李东阳

  团员

  经营管理系

  2020级

  4

  否

  31

  谢炯峰

  团员

  经营管理系

  2021级

  新生

  否

  32

  王竞予

  团员

  经营管理系

  2021级

  新生

  否

  33

  刘鹏坤

  团员

  经营管理系

  2020级

  14

  否

  34

  刘鑫雨

  团员

  经营管理系

  2021级

  新生

  否

  35

  周贤哲

  团员

  经营管理系

  2021级

  新生

  否

  36

  刘睿麒

  团员

  生物技术系

  2020级

  15

  否

  37

  邵欣怡

  团员

  药学系

  2020级

  4

  否

  38

  赵骏鹏

  团员

  生物技术系

  2020级

  14

  否

  39

  何香宁

  团员

  中药系

  2020级

  2

  否

  40

  秦国峰

  团员

  药学系

  2020级

  13

  否

  *最近1个学期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不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一、根据《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和常设机构代表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三、经学院党委和上级学联批准,本次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5名,常设机构代表6人,常设代表建议人选由各系部学生会推荐产生,报学生代表大会选举通过。

  四、选举采取差额、无记名投票方式。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6名,每位有选举权的代表最多可选5名。

  五、在选票上,候选人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六、对于选票上的候选人,选举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也可另选他人。如赞成,在选票的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符号栏内画一个“○”;如不赞成,在选票的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符号栏内画一个“×”;如弃权,则不书写任何符号。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七、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除有特殊原因需请假者外,都应参加会议。因故缺席的,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八、参加选举的有选举权的代表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选举会议有效。正式选举前,会议主持人报告应到会有选举权的代表人数、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

  九、在有效选举会议上,回收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回收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需重新选举。

  十、选举结果,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的代表人数的半数为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按得赞成票多少排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最后几名候选人得赞成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再次投票选举,得赞成票多者当选。

  十一、如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缺额进行补充选举。按不少于20%的差额,在得赞成票未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代表人数半数的被选举人中,以得赞成票多少为序取足补选候选人名额,补选候选人以得赞成票多少排序;如遇最后几名候选人得赞成票相等不能确定谁为补选候选人时,这几名票数相等者均作为补选候选人。补选候选人经确定后,由代表大会进行差额选举,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确定补充选举的当选者。

  十三、会场设1个票箱。投票顺序是:首先,监票人投票;接着参会代表依次投票。

  十四、会议设监票组,组长1名,成员1名,负责对选举过程进行监督。监票组由学代会主席团提名,大会通过,监票组向代表大会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组由在监票组的监督下进行工作,计票组组长1名,成员4名。已提名作为候选人的不能担任选举会议的监票、计票工作。

  十五、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选举结果,由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当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六、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2021年10月29日

  (二)召开地点∶

  学院阶梯一

  (三)代表数量∶

  60名正式代表

  (四)主要议程∶

  1.听取并审议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第十四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第十六届学生会主席团及学生会委员会。

  3.选举通过常设机构代表。

  会上,第十四届校学生会主席作第十四届学生会工作报告,全面回顾总结了2020年度校学生会工作,并在总结过往成绩的基础上,提出了学生会未来发展的期望与建议。随后,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学代会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执行主席。

  (五)现场照片∶

   

   11.png

   

  1.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及分配办法

   

  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 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团委研究讨论决定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产生及分配方法如下:

  1. 产生办法

  1.以班级为单位上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申请,并向系部团总支递交代表候选人申请名单;

  2.各系部团委指导所在系学生组织根据代表条件对代表候选人申请名单进行审核,通过后确定为代表候选人;

  3.各系部团总支指导学生组织召开学生的代表会议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名单;代表名单经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组审定无异议后提交院团委审定。凡不具备代表资格的,原选举单位必须予以撤换。正式代表可享有代表权利,履行代表义务。

  1. 名额分配

  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组织所联系学生人数的 1% ,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院系、年级及主要社团,其中非校、院(系) 级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 60%。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现有在校生4992名。,选举代表总人数 60 名,占比约 1.2 %,具体分配如下:

  制药系10人,生物技术系10人,经营管理系10人,药学系10人,中药系10人,医疗器械与制药设备系10人。

  其中各系部推选的代表中,女性代表比例不低于30%、少数民族代表比例不低于10%,学生会工作人员代表比例不超过50%,代表通过系部学生代表大会的形式差额选举产生,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取得正式代表资格。

  八、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刘栋

  否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王静

  是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天津市学联秘书处邮箱tjxuelian@126.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